「陳冠希」這三個字,在中港台娛樂圈,似乎已經變成了頭號通緝犯一般的名字。
 
      他收集了很多照片,太清涼挑逗的女人照片,清涼挑逗到達了讓鏡頭裡的女人流露不雅、而觀看照片者直覺不適的程度,所以他愛照相的習慣與不計其數的豐富作品,變成了他被全面通緝的頭條罪名。
 
      他的行蹤開始飄忽,自從他掌鏡的一張接一張的不雅照在網路上散佈,扒糞嗜血成性的媒體也撲天蓋地、窮追猛打式地連環報導傳播,他注定要神秘、擺盪、變成謎團一樣。
 
      陳冠希的醜事爆發一陣子了,至今數不清的批判、揣測、追蹤仍不斷。也許他若一直如此飄忽下去,通緝令就會像唐三藏給孫悟空套上的那一圈緊箍咒,就算他遠在天邊、仍然被束縛得一頭漲痛、無法輕易卸下。
 
      很多人撻伐他到無以復加,所以關於他本人這種「收集過往中女星級女友的不雅照成癖」的行為如何可議,我不必再多所說明。只是一個與事件相關的小報導,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就是據統計,高達近六成多的,收羅散佈陳冠希「作品」的網站,似乎都被木馬程式陸續惡意潛入。這樣的報導意在什麼呢?莫非是想呼籲想好奇一探他「作品」究竟的網友,最好停止好奇心、以免電腦中毒嗎?消息的背後,無非是隱隱告訴著大家,其實他這件醜事火紅的很,有他激情大作的網站點擊率勢必都是水漲船高,人氣居高不下的吧…否則愛攪和的電腦駭客,何必處心積慮地對這樣的網頁惡作劇呢?
 
      除了陳冠希奇異而病態的癖好該被全民唾棄甚或被媒體通緝,那些不雅照片的流佈者們、因好奇或不知出於何種心態而狂搜以一窺不雅照片的人們呢?難道也不該接受非議嗎?
 
      似是而非的判斷邏輯與價值觀,又一次因陳冠希而起的新聞風暴中,被赤裸而殘酷地顯露。只想說,看來,做錯事而不知覺或不以為自己做錯的人啊,恐怕,不是只有陳冠希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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