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搭公車,把老媽兩週前送我的一把很粗勇的好傘,忘在座位上就匆忙下車了。
下了車過馬路,正當烈日當空難耐,想撐傘閃避陽光,才在路口張大了嘴、慌忙翻著包包--驚覺,傘,已默默離開了我這粗心的主人,走失在揚長而去的277公車上,繼續它的行程...
掉一把傘,也許看在許多人眼裡,沒甚麼大不了;但因為這把傘之所以落在我手上,起因於,我上個月失心瘋用高價購入的一把傘,撐不到一個月就嬌弱地被一陣高樓下的切風,當場吹成骨折,老媽一邊唸著我: 「妳啊! 沒有撐高貴雨傘的命啦! 以後別再花大錢買傘了。」一邊抓走骨折傘,說是要拿去給市場裡的修傘高手醫治... 到現在這把傘仍在進場維修中,暫時沒能回到我手上。老媽於是買了一把她號稱也不便宜的傘(不是說我沒有拿貴傘的命嗎? 後來與她確認,這一把,是骨折傘的一半價格)給我,結果不到半個月,這把新傘,竟也離我而去。
「妳! 傘到了妳手上,不是壞掉,就是丟掉!」老媽沒再送傘給我,取而代之是奉上這句,我欣然接受的結語。
我從小就很會忘東忘西。
而且忘掉或粗心而離開我的,都是蠻有意義或價值的東西。
小時候,老爸去日本玩、買給我當時很酷炫的日本Sanrio卡通電子錶,還是我當時喜歡的Kiki & Rara呢! 到現在我都還記得它的顏色與圖案,結果不到幾個月就神秘失蹤。那時的老媽也一邊唸著: 「妳啊! 沒有戴進口手錶的命啦! 爸爸,以後別再亂花錢買東西送這個迷糊蛋了。」
出門上學、或出遠門去玩,被家人叮嚀的台詞裡常常有這一句: 即便妳東西都丟光光了,只要最後人有回來就好!
國中班上曾有一個迷糊出了名的同學,她說她國小曾經只拎便當、沒背書包,就出門上學了! 我於是與此人,一直有惺惺相惜之感。那時的我,曾經連續好幾堂健康教育課,都是站在教室後面上完的--因為我就是記不得帶課本來上課。結果,我對這老師的記憶,就是她常對我說的話: 「又是妳! 到後面去罰站吧!」
偏偏,這麼擅長丟東西的我,滿房間竟是一些應該、卻始終無法斷捨離的東西,留下它們,純然只是因我害怕忘記,它們背後的故事而已。比如,那罐現在連拿來當除臭劑都嫌臭的過期名牌香水,來自某年的某一個、現在想來不去留戀也罷的男孩,如今卻說甚麼就是不想扔掉。
不甘心丟失的,一直在用各種方法莫名地離開我;可那些應該扔走的,卻又都找了各種牽強的理由、頑強地留了下來。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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