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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因為秋日腳步接近的緣故? 腦袋心尖上有太多想法,似有必要被靜靜化成字句走出、然後留下。總之,是一個有點「有事」的狀態吧 (笑)。所以,再來三篇吧。

Essay 1. So Called Happiness |  幸福

「妳是我們幾個,唯一還在結婚狀態又沒事的了,妳最幸福。」所以,結婚、等於幸福。

前幾天我的LINE群組之一裡,有人拋出這樣的小定論。群組裡的我們幾個,只有一位是已婚且婚姻關係狀態良好的,其他幾個不是從沒跳進去、就是已經逃出來。是以依照「結婚等於幸福」的理論基礎,唯一在婚姻狀態裡安然自處的那個、因而被視為「最幸福」的人,看似再理所當然也不過。

過幾天滑手機看到一個時尚雜誌訪問某女星,還沒結婚的某女星說「結婚=幸福」,她如此堅信的理由,(居然)是來自從小到大讀過的所有浪漫童話故事。

跟這位某女星相較,從小打從識字以來,比起童話故事、我更愛閱讀報紙社會新聞版打打殺殺的實例慘案、或姓名學寶鑑內那些姓名筆畫大凶者的命格與遭遇關聯分析等文章;就連童話故事,我都是對「藍鬍子」那類有著暗黑畸情的故事印象深刻(白雪公主對我來說是無關痛癢啊!)。難怪我腦袋裡似乎沒有某女星那種粉紅泡泡般的概念。反之,(閱讀口味如此早熟又重口味的)我可能一直思索、與被震撼著的是,世間各種人的不遇和不幸--不管是真實發生的、或杜撰的。

跳回來談談「幸福」這件事。結婚究竟等不等於幸福? 我不確定;要幸福就非得要結婚嗎? 沒結婚的人就是不夠或無法幸福? 我更不敢、也不好說。但起碼,結婚,對於相愛到想一直相守的人們而言,理論上、雙方可以在法定的婚姻制度裡,循規蹈矩地相互保障、約束、承諾該盡的責任與義務,這是結婚帶來的正面功能,而功能中倒是沒有包括「保證兩人是否在婚姻中永遠感覺幸福」這件事...

我自己沒結婚,但所謂沒吃過豬肉至少也看過豬走路。隨著人生的路越走越長、一路上各路親朋好友的結婚實例我也從旁觀察了不少。我看過婚後因此認為自己人生更為幸福圓滿完整的人,也看過結婚後遭遇一堆意想不到的問題、坐困愁城不進不退或者慘烈傷心認賠殺出的。所以,要追求幸福人生就一定要去結婚,或是你沒結婚所以人生不完整、距離幸福就是差了一步... 之類的唱衰說法,我想真的都可以停止了,說不準的、真的沒人說的準啊。

日昨在一段短暫的聊天中,一位好友說「自知之明是幸福之道」。我們討論的話題,其實與結婚完全無關,倒是跟身為老闆的難為之處有關。「我絕對不當老闆」好友說,因為感覺老闆身負重任到自己若遭遇任何私人情緒或狀況、還是得要忍住藏好,這樣的身分所伴隨而來的責任好像太令人憋屈了。「我絕對不會是當老闆的料,還是當自己人生的老娘、或是當好家裡的老姊就夠了」也不想當老闆的我,如此回道。然後我就收到了醍醐灌頂的這句話,莫名、巧妙地為近日在我腦中盤旋的「幸福為何物」之疑問、給了最簡潔中肯的定義與解答。

一個人會不會幸福,原來是端看「自知之明」啊。先看明白自己、然後活成自己理解的那個樣子,如果這麼做、就已經走在幸福的路上了。

幸福之於我,從來就不是一個能得到的東西,它不能追求、不能分享、不能拿甚麼條件或努力去交換、去索討。幸福只是一種感覺、類似狀態。知道自己得怎麼活才會真的自在與快樂,大概就離所謂的幸福不會太遠,你會感覺得到的、只要你確定自己身在幸福的狀態裡--我是這樣想的。


Essay 2.  Easy to Forget |  忘東忘西

剛上小學一年級的外甥女,據說經常忘了把課本帶回家。

跟阿姨我很像呢,我當學生時,其實是個大迷糊蛋 (真不知為何這樣的我,長大後一直被人誇讚很精明幹練~是假象吧),小學到國中時期的我,不時忘了帶課本、忘帶要交出的作業、考卷連絡簿之類的忘了拿給家長簽名也有時 (然後自己厚著臉皮大筆一揮簽一簽交出去)、還有曾忘過什麼呢,學生時代之於我太遠了、所以我也忘得差不多了、難以全數記住道盡 (也沒有人有興趣知道吧)。

現在回想起來,學生時代經常忘了作到的那些事,都很雞毛蒜皮,要為諸如此類的「忘記」所承擔的後果,也都是不足掛齒的輕微。忘了帶課本來上課,就跟隔壁同學一起湊合著看,再不然就是被老師罰、起立罰站站好站滿整堂課也就罷了。

容易忘記的,容易船過水無痕的,看上去淨是小事,小到不能再小的、也許根本不值得被稱為一件事的芝麻綠豆事。但小歸小、當下不記得它又會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小小的麻煩。

不過,那些特別不容易忘的、但內心其實執意想忘卻掉的--這種事情,才是真正的大麻煩。

好幾件我記得的特別清楚的、學生時代的舊事,發現不少是不怎麼開心或極挫折的事,那些人那些事帶來的困或傷,也許到現在都還沒有被我想通看透與放下。

容易在生活裡忘東忘西,但不知怎麼地,對於一些很討厭很感傷很失望的事情或經歷或人,記性卻偏偏是好的出奇。人就是這麼奇特的生物。接著,日久越深、你會開始發現,運轉過久的腦袋就要開始記不住一些你自認千萬不能忘也不想忘的事了... 然後,人生就此變得越來越麻煩。

想記得的記不住、該忘記的忘不掉。忘東忘西的能力,在人生中的出場時機與方式,看似不夠討喜、又不合時宜。

如果我能把小時候忘了帶課本忘了簽考卷的忘東忘西能力,拿來認真忘掉那一場誤會、忘卻那一段氣惱的話、忘記那一個傷透心的人,該有多好。


Essay 3.  Brave or Chicken Shit? |  大膽的人

「像我這樣膽小的人都敢看了,所以我想妳一定也可以看下去的!」同事問我最近看什麼電視劇? 我不假思索推薦同事追一齣韓劇、劇情跟惡鬼附身與驅魔有關。

很可怕嗎? 畫面很血腥或噁心嗎? 還是偏驚悚路線? 認真回想,諸如此類令人擔驚受怕到可能看不下去的元素似乎本劇都有。我自認對恐怖劇集或電影的招架能耐一向不大,尤其深怕刀光劍影與穿刺切割的場景與音效。但這齣戲我居然能一集接一集看好看滿看下去。於是我作出這樣的回應、試圖「勉勵」同事不要設限不要怕,勇敢地開看吧!

「妳是膽小的人嗎? 很難把妳跟『膽小』聯想在一起...」同事看著我、帶著竊笑對我狐疑地說。

原來,我是大膽的人...  嗎?

被判定為一個大膽的人,所為何來呢? 莫非是我長期予人敢言敢愛敢恨的直率印象導致? 也許是我旅遊偏好闖蕩一些風土民情環境特殊的偏壤? 又或許是我喜歡嘗試不按牌理出牌的另類打扮? 可能是我每次外出上餐館點餐、老愛挑戰亂點一些不知所云的奇怪菜名的餐點或飲料?

直白莽撞,說走就走,奇裝異服,盲點瞎食,就這樣,我和大膽兩字幾乎無違和地被劃上等號。

妳可能不知道,我一直自認是個膽小怯懦的人。我成就不出很大的像樣事,我很難作出可以產生重大轉折的決定,我害怕很多人一點都不覺得有必要害怕的、很多很多尋常小事情。

我怕吃所有帶刺的食物。我怕跟鄰居一起搭廂型電梯。我怕走進茶水間剛好碰到主管。我怕在人潮多的大賣場搭乘下樓的電扶梯 (因為我常常抓不準何時該把腳踏出去站穩階梯板)。我怕穿得一身白然後不走運地偏偏在白上染到一點黑。我怕走入一間廁所,在我還沒就座前、就率先緊閉馬桶蓋故需要我自己掀開的馬桶。我怕信誓旦旦的承諾、也怕太過斬釘截鐵的邀約。我怕熱鬧過後的寂靜。我怕熱絡激情過後的翻臉無情。我怕被人鞠躬行禮。我怕... 太多太多,可能真的沒什麼好怕的事。

怕的這麼無厘頭、怕到如此不爭氣,這樣的我,妳還會覺得我真的大膽嗎? 我想,看似大膽的狀態下的我,很可能只是當下剛好「不知道要害怕」而已。

可能每一個人都能稱得上是大膽的人,要看遇到什麼樣的事情或情境吧。你怕的、我不怕;我怕的、他不怕。你們怕的、他們不怕但我剛好也很怕。剛好都是不太一樣的事情。諸如此類的。

而經常被人歸類為大膽的人,難道是我身邊的人都眼盲或心盲了? 也許除了不知道要害怕之外,我總是將我的害怕掩飾得太好,害怕被人看穿、害怕向人示弱會對他人造成負擔或麻煩,才是我最大的問題。這時候,想起很多年前的一首歌--"Hand in My Pocket",最能表達我的矛盾心跡,其中一段是這樣唱道的:

"...I'm free but I'm focused, I'm green but I'm wise
(
我很隨興但我也很專注;我很嫩但我很聰明。)
I'm hard but I'm friendly, baby
(
我很難搞但我也很友善。)
I'm sad but I'm laughing, I'm brave but I'm chicken shit
(
我難過但我大笑著、我很勇敢但我也很膽小。)
I'm sick but I'm pretty baby
(
我覺得不舒服、但我依然美麗著。)

And what it all boils down to
(
所以終歸結論就是...)
Is that no one's really got it figured out just yet
(
沒有人可以真的搞明白...)
I've got one hand in my pocket
(
我可以一隻手插在口袋)
And the other one is playing the piano..."
(
同時另一隻手伸出來彈鋼琴...)

所以,可以膽大包天,也可以膽小如鼠。人的能耐、矛盾與在此之間的游移掙扎,沒有上限也沒有下限、無法定義到超乎想像。世上任何人事物,永遠不會是我們從表象所見所以為的那樣簡單。難怪我一直以為,是非題,是我提筆寫考卷時感覺最難作答的題型,沒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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