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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人,成也誠實、敗也誠實。有人讚我或愛我因為我真的很誠實,當然有人厭我或怕我也是因為我的太誠實。
高中的時候,軍訓課上教官有回偶然問了個既簡單又困難的問題:有誰是完全沒有秘密的?
全班只有我一個人篤定地舉起手,惹得教室裡其他同學跟教官不可思議也似地面面相覷,沒有秘密就是沒有秘密呀!說真的,一個活到才十七八載之短、不經世事炎涼滄桑的大孩子,哪來不可告人的秘密啊?
可是我打從內心發出的誠實感受所化為一個再誠實也不過的答案,換來的是一雙雙帶著以懷疑和訕笑行注目禮的眼神,好像我才是那整間教室裡,最不誠實的一個,十年過去了,那個詭異的時空所構築的記憶卻仍紮實地屹立在我腦海未曾崩解。
可能是我對「秘密」一詞的定義和很多人都不同吧。
很多人會說:不可告人之事稱之為秘密。我想除此之外應該說的更精確一點,這「人」如果是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一個人,那這秘密才有夠格稱之為秘密吧。
所以有些事、非常私密,私密到我只願意跟特定的對象一五一十、鉅細靡遺地傾吐,這並不能算是秘密;相對的,同樣一件私密的事,若我選擇不與大多數我自私地認定不值得不適合分享的對象訴說,也不能被以為是惡意的欺騙或隱瞞,最多只能被說是故做神秘、而不是滿腹秘密。
所以我一直是誠實的,誠實面對自己也面對別人,喜怒哀樂全寫在臉上,如果有人老是看錯或是看不出來,那就表示我偽裝的夠好,也同時表示那人並不是我願意誠實面的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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