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 Winehouse, found dead, aged 27"-映入眼簾的BBC News首頁影劇要聞,竟是Amy Winehouse被證實陳屍於倫敦公寓裡的消息,那張她梳著一貫的高聳蜂窩頭、勾著濃黑翹的復古寬眼線的照片,伴著一行簡短死訊,在晴空朗朗、一派悠哉的週日早晨看來,不免突兀與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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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1983年9月出生於英國倫敦的Amy Winehouse,在快滿28歲前的7月,以27歲的英年離世。已有媒體開始聯想到,由一群全在27歲遽逝的藍調或搖滾音樂人「組成」的「27俱樂部」(the 27 Club, also known as Forever 27 Club, or Club 27),於是,又多新添了她這一位「新成員」」。這些「成員」,包含有因為吃了過多安眠藥而窒息於嘔吐物的電吉他先驅Jimi Hendrix、有疑似海洛因吸食過量而逝的嬉皮年代靈魂與搖滾天后Janis Joplin、飲彈自盡的超脫樂團創團靈魂人物Kurt Cobain… 綜觀他們的死因,不外乎毒或酒對他們身心的控制與戕害,他們或許在超乎尋常人的身心狀態下,讓自身過人的才氣推升並發揮到極致、卻也因此同時腐蝕了肉體與心靈的健康,在半醒半夢的迷醉間,死亡、並從此帶給世人一串驚嘆號與問號。

    Amy Winehouse在2007年奪下全英音樂獎的那時,我在英國;那應當是她芳華正好、前程似錦的顛峰。那時,大街小巷的店家裡流洩的音樂,不是Lily Allen的"Smile"、就是Amy Winehouse的"Rehab",我偏愛Amy迷離的煙嗓子,一條粗粗啞啞卻能直搗靈魂深處的聲線,讓我染上一種聽了就難以忘記的癮。

    她的聲音聽來是懶懶地、飄著幾許不經意,卻也透露一股堅定,唱著:They tried to make me go to rehab, I said 'No, no no'. Yes, I've been black but when I come back you'll Know, know, know... 現在回想,才驚覺這首讓她一炮而紅的歌,透出幾分端倪。或許是個始終不打算清醒、也沒想過調整她自己走出來的風格與人生步調的人吧… ?!儘管,多數世人看她短暫的一生,也許,會幫她落一個'Her life is in a mess'的寥寥短評、附上一絲絲嘆息、以及對她形同自己玩完自己的人生的悲劇性死亡,有那麼一點點不敢恭維的想法;但,回顧那些不知是誰、用何種心態去組成的「27俱樂部」裡頭的,早逝的鬼才音樂人,可以看出-不管是酒精、安眠藥、子彈還是海洛因… 被這些罪孽深重的毒藥,提早被帶到生命盡頭的他們,在流星一般的在生之年中,不瘋魔不成活地,用生命、用熱情、用天分、甚至是把人生經歷過的挫折或自卑或傷痛當養分,燃燒出你無法否認與拒絕的,一首首傳世經典、或是一縷精神、一身傲骨、一種態度、甚至是活出了一個時代。

    此後,每當我有機會再聽Amy Winehouse唱的Rehab及每一首歌時,我想,我會只專注在,有著她性感聲音陪我在英國,窩在宿舍熬夜讀書、或在大街上shopping等等的回憶,她的聲音、她的迅速成名與墮落、她的才氣、她的人、以及我的一小段青春,一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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