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真的忘了】

    「記得嗎? 妳和Lisa的慶生。」臉書上,V留下這一短短的留言。

     在我某天給Georg寫完生日祝福之後,我有感而發地想到,下個月,就換我生日了。一年容易又春天,早春出生的我,轉眼又要長一歲。不過,自從在英國、29歲那一年,很正式地被眾同學帶去一個開設在老教堂裡的餐廳慶生,煞有其事地聚餐、也一一被獻上禮物之後,再也沒有超過那樣規格的慶生,發生在我30歲起的每個生日了。於是對於自己的生日越來越無感,可能也算是種無聲無息地、對三字頭生日的,相當程度的逃避吧。

     不一定要瘋狂、向來也不偏愛熱鬧,如果,與對的人在一起,吃頓像樣且享受的飯,最好來幾張真心誠意的手寫卡片,幾份貼心體意的小禮物,能這樣過一場生日,任誰都不會排斥。

     對於V的留言,我不知怎麼回。

    因為,妳問我記得嗎? 坦白說,我還真的忘了。忘了太久再也回想不起,我不清楚,是純粹事過境遷太久、還是我根本無法回憶?

    [ 後記 ] 後來,V又留言說,她的意思是,我與Lisa的生日很接近,很好記,所以她都記得。

嗯... 所以,我們不曾慶生過? 呵呵,It doesn't matter anyway... 因為,這、我也著實想不起來了。


   

    【我要走了】

    「我要走了。就作到這個三月中。」S說。

    這訊息沒有給我太多衝擊,因為早有跡象。S與她的老闆不合,而且是越爭執越認真的那種尷尬。總有一天會的,S會認定這差事任誰來做也沒差,於是判定此職務「不待、也罷。」連棄之可惜的留戀也沒。拍拍屁股、揮揮手、走人、散。

    一個人年過35 (抱歉透露了S的年紀),仍有這樣的勇氣、決心,在工作上段捨離,並且付諸執行,朝另一個夢想走去。我激賞、我欣羨。

   S在飯桌上對我拋出這樣的訊息。霎時間,對於這訊息,我能做的,就是在內心發出大地一聲雷般、巨響的OS,這是我默不作聲的留言:

   「妳真是我的偶像! 我要學習、不排除跟隨,但願有天,我也能做得到! 成為一個可以隨時抽離舊身分、隨時展開新開始的人。不論年紀、不管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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