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穿高跟鞋,總是買高跟鞋,沒有三公分的跟就不願意伸出腳套下,不是尖頭我就不會有太多興致去試試或看看它。
    很少人看過我穿平底鞋,更少人的腦海裡留有我雙足踩著運動鞋的姿態,不少人總是先聽到我踏著高跟鞋叩叩作響的腳步聲隨後才意識並看見我的來到,更有熟悉的朋友說、逛街瞥見尖頭酒杯細跟模樣的鞋就會不經意將我憶起。
    說出來也許很多人都要直呼不敢相信;打從上了大學不必穿制服那天起,穿鞋要夠高有跟又應和流行,這樣的頑固堅持與身體力行,扣掉上居家睡覺或學校體育課或社團出隊帶活動或近郊踏青或出國旅行以外的時間我都未曾動念與之背離。
    還有一段時間,我的腳骨筋膜發炎隱隱疼痛不止的那幾個月。
    復健科的醫生,刀子嘴豆腐心好醫術出了名,拗了拗動了動我的腳後,一語道破地問我--妳平常習慣穿高跟鞋吧?
    我說是啊妳怎麼知道啊,我這點可堅持的很呢!
    為甚麼穿?--醫生板著臉問。我不假思索地回--人太矮嘛,愛漂亮沒辦法囉。
    然後就挨了一頓罵,你是要漂亮還是要腳歪啊?矮就矮啊,我也沒多高,我就從不穿高跟鞋。
    然後就是乖乖地做復健了,照了快兩個月紅外線光後,疼痛漸漸消失,但是那穿上高跟鞋搖曳生姿的蠢蠢欲動還是停不住。
    儘管說轉移對身高不夠的沒自信,不光光是用那數公分的鞋跟就能悉數撐起的,但也就是這樣的我才會斤斤計較那多加了一點點的高度與姿態,所以才放不下了這麼冥頑不靈的堅持。
    這堅持,除非在我徹底覺悟有遠比這多加一點點高度還重要的事情後,才能動搖吧:比如再一次足底筋膜炎、狠狠跌上一個丟人現眼的四腳朝天或狗吃屎、不覺太矮有多可悲可恥、開始流行腿短身矮就是美的審美觀、我生了個小孩需要我焦急掛心地對他追趕跑跳碰...等等等...。
    可惜這些都還是幻象,我還是堅持踮起腳尖走出門迎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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