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決定,從來就不是簡單的事。用說得很快且輕易、想和實際作下去總是難的。不論是為自己、還是為自己以外的人。

特別難的是,為家人作決定。難上加難的一種、最「要命」的決定--莫過於人命關天型的決定,最常見的是替病入膏肓的家人,作出「救? 還是不救? 若要繼續救下去、該如何救?」這類的決定。大抵這類決定,往往不是一個人說了就能算數底定,除非這個亟需要被作決定的人,除你一人之外他無親也無故,那麼這時候問你接下來打算拿他怎麼辦、便怎麼辦。但通常... 家人是「不只一人」的集合名詞與存在,則、作決定是故成了「眾人之事」,難免必須經歷七嘴八舌、各執一詞的天人交戰;然後,一定會逐漸演變成一場打也打不完的混亂論戰,這種戰爭沒有輸贏、戰局中的每一個人都要受苦、受氣、受傷。

因為我家曾有如此慘痛的經驗,所以當我關注名作家瓊瑤因丈夫平鑫濤久病、在照護與急救上與繼子女鬧出不同意見而各說各話的新聞,就重新回憶並思索這類事情的難處與解法。

「他又沒『病危』啊,所以當然要繼續救。」「拜託,他都『病成這樣子了』,救下去、只是在整他也整我們自己罷了!」面對長期重症臥床,期間多次來回急診、徘徊生死邊緣的病中家人,諸如此類的對話,其實不一定存在於多人的討論爭執之間,也許,分分秒秒都在每一個病人家屬的腦內劇場反覆辯證上演、沒一刻方休過。

病危的定義,醫生說的跟你自己認定的,不一樣。醫生說要瞳孔放大沒有呼吸心跳多久才算病危;你覺得只要他失智失能不能自已且忘了大家是誰、活著也了無生趣,就算病危。通常在病榻或手術房門前、眾親友吵成一團難以「作決定」的癥結點,其實只出在每個人對「病危」的定義有不同的理解與解讀--有人堅持百分百地「尊重醫療專業」、有人選擇忠於自己的「想像與感受」。我沒辦法說哪一種解讀一定是對的,我只知道,正在逐步走向虛弱與消逝中的生命,肯定苦多於樂,生命正在結束中的人本身會苦、與那人情感血脈相親相連的眾親友也是苦,「一切皆苦」是大家的共通點與共同命題,如果要問「救或不救?」、不如換個方式問:「要如何減輕、縮短每一個人的苦?」我相信,若改用這種問法,來邀請大家一起尋找出最大公約數的解方、作出共同的決定,這個病人生命走向句點的道途,至少會好走、清楚一些;而不是步步都充滿了為難、壓力與悔恨。

回想在我祖母、也就是我爸的母親中風臥床14年餘後的最後那一段時光,我家也長期籠罩在「怎麼救她」的掙扎。有人說: 用上一切方式(氣切、插管通通來也OK! 事實上,最後也決定這麼做了)都要讓母親活下去,誰敢阻止任何急救她就要告誰、因為阻止一切救治就是見死不救、見死不救就是形同殺人。弒母之罪誰擔得起受得了,於是有人開始默不作聲、有人則反控「慢慢折磨她、讓她渾身插滿管子連一堆機器、難道比較孝順? 想想反而更是罪過」,最後吵到老死不相往來、別說家人、此生往後連普通朋友都作不成了吧,祖母最後終究走了,有些人的關係也隨著她的逝去、一起跟著走了。為難的醫療團隊、翻臉翻到四分五裂的家族、病中意識不清衰弱痛苦又不能替自己作決定的祖母--這是我對這個經歷的三大印象,除此之外我沒有、也不知該作何感想。

看〔通靈少女〕大結局,劇末有一句話--不是從哪一個角色的嘴裡冒出來、而是默默被寫在宮廟門口一張紅紙告示上,令人莞爾、又不禁點頭如搗蒜地稱是:

人生請儘量自己作主

可不是嗎? 能夠自己依照自己清楚的意志作決定,世間沒有什麼事能比這個更萬幸、更理想了。在祖母離世後不久,爸媽雙雙去家附近的醫院領來放棄急救的意願註記同意書表格(DNR),我則是他倆的見證人。我們找好看好需簽下自己姓名的位置、各自毫不遲疑地簽下,作決定,在此刻似乎不難,因為,最難的那些關卡與意念,也已通通走遠、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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